上世纪七十年代初,新昌有一批适龄青年去舟山当兵,有的还干得不错,弄了个连长、营长的干干。陈有银(化名)就是其中之一。
一年,陈连长回家结婚后,带新娘去部队度密月,途经宁波。当时交通还没现在这样便利,到舟山海岛部队驻地要乘船,风大了就走不了,有时宁波要待上好几天,正好让他们遇上了。白天,小俩口去中山公园、动物园玩玩,到灵桥、东门口走走,宁波一 百(百货公司)、二百买点东西,十分惬意。可有个窃贼盯上了他们,只是没机会下手。
一天傍晚,小俩口到东门口看电影去了,这下机会来了。新婚夫妻如胶漆,夫妻恩爱甜如蜜。电影映了个头,连长媳妇便没兴趣看电影了,嚷着要回旅馆去。窃贼刚设法进入了他们的房间行窃,还没动手就听见开门的声音,情急之中钻进唯一能藏身的床下躲了起来。
小俩口回到房间,洗理了一下,便到床上迫不及待地"轻解罗杉、红烛醉星斗"了。过了一会儿,媳妇说要尿尿,陈连长连忙拉亮电灯。那晓得,媳妇撒娇说:"我要你把(大人端着小孩,让其撒尿)"。陈连长无奈,下床摆好陶瓷痰盂,真的端起媳妇把尿了。床底下的小偷听着、看着,"嗤"的一声笑出声来,陈连长一惊,一松手把媳妇滑落在痰盂上,压破了痰盂,碎瓷片划伤了新媳妇的屁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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